A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共同设立的,2014年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盈余公积60万元,未分配

层次:通用所属学校:通用 科目:通用 2022-07-15 19:42:53
A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共同设立的,2014年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盈余公积60万元,未分配利润6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甲、乙、丙决定重组公司,吸收丁投资者加入。丁投资者投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合同约定的价值为3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接受丁投资者后的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且四方投资比例均为25%。则A公司接受丁投资者投资时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金额为()万元。
  • A

    313.5

  • B

    351

  • C

    151

  • D

    133.5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应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的金额=351-800×25%=151(万元)。

借:固定资产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

 贷:实收资本 2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51

以上是关于A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共同设立的,2014年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盈余公积60万元,未分配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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