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共同设立的,2014年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盈余公积60万元,未分配
A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共同设立的,2014年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盈余公积60万元,未分配利润6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甲、乙、丙决定重组公司,吸收丁投资者加入。丁投资者投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合同约定的价值为3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接受丁投资者后的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且四方投资比例均为25%。则A公司接受丁投资者投资时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的金额为()万元。
- A
313.5
- B
351
- C
151
- D
133.5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应记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的金额=351-800×25%=151(万元)。
借:固定资产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
贷:实收资本 2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51
以上是关于A公司是由甲、乙、丙三方各出资200万元共同设立的,2014年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150万元,盈余公积60万元,未分配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版权声明
声明:有的资源均来自网络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
请联系本站我们将配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