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有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可以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A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情节不严重的B连续2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C连续3年没
基金托管人有下列(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可以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
- A
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情节不严重的
- B
连续2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
- C
连续3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
- D
使托管基金财产遭受损失的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可以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①连续3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②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以上是关于基金托管人有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可以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A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情节不严重的B连续2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C连续3年没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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