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李某在某大学讲学,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8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2013年8月,李某在某大学讲学,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8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元。
A、8960
B、11440
C、9600
D、124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可扣除金额=64000×30%=19200(元)
应纳税额=(64000-19200)×30%-2000=11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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