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乙公司到期无力支付款项,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其拥有的

答案大类: 小类: 2026-02-24 16:50:59

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乙公司到期无力支付款项,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2009年年初购入的设备抵偿债务,乙公司设备的账面原值为200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80万元,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60万元;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20万元坏账准备。则乙公司债务重组利得、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分别为()万元。

A、46.8、40

B、40、0

C、114、0

D、74、4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债务重组利得=234-160×(1+17%)=46.8(万元),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160-12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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