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展昭、白玉堂六人计划共同发起设立百盛有限公司经营电 脑销售。张龙出资l000万元;赵虎出资100万元,其将出资款项转人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王朝用价值100万元的库房出资
案情: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展昭、白玉堂六人计划共同发起设立百盛有限公司经营电 脑销售。张龙出资l000万元;赵虎出资100万元,其将出资款项转人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王朝用价值100万元的库房出资,因其串通好汉资产评估事务所而将房屋评估为200万元;马汉用非法挪用的资金200万元出资;展昭出资400万元;白玉堂出资600万元。2007年1月,张龙以自己名义为筹建中的公司向春风公司购买办公设备花费10万元。2007年2月,赵虎以“百盛公司筹建处”名义向夏雨公司购人一辆汽车花费20万元。2007年3月,百盛公司经过工商登记正式成立,首次股东会上选举展昭为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聘任白玉堂为财务总监。 2009年4月,公司股东会为节省人手决定由展昭兼任监事。2009年5月,白玉堂未经公司同意利用职务之便给其弟白玉汤开设的电脑销售公司提供商业信息,帮助白玉汤销售电 脑200台并获得好处费2万元。2009年6月,展昭好友包某请求公司向其分红,因为他和展昭签有代持股协议,包某才是实际出资人。公司认为展昭已经被记载在股东名册上并进行了工商登记,遂拒绝了包某的请求。2009年7月,白玉堂的竞业行为被发现,其他股东碍于情面对此置若罔闻,只有张龙愤愤不平打算提起诉讼。2009年8月,对公司感到心灰意冷的张龙欲将股权对外进行转让,只是始终无人接手。同月,公司发现白玉堂尚有100万元出资未缴付,向其催缴时白玉堂回复已过诉讼时效无须再缴付。因为股东之间矛盾重重,百盛公司自2009年5月至今一直没有再召开股东会。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赵虎、王朝、马汉的出资后果是什么?他们的出资瑕疵是否导致其丧失股东资格并使得公司不能成立? 2.春风公司和夏雨公司应向谁请求清偿债务? 3.2009年4月的股东会决议可有违法之处? 4.白玉堂竞业行为的后果是什么?张龙可对其提起何种诉讼7 5.包某的主张是否成立?如发生股东资格纠纷应以谁为被告? 6.张龙对外转让股权应经过何种程序?如其始终无法找到受让人可通过何种方法摆脱公司? 7.白玉堂可否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不再缴付出资?
【答案】1.赵虎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王朝应向公司补缴出资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好汉资产评估事务所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向公司进行赔偿。马汉的出资资金来源不合法,但出资有效,法院将拍卖其股权收缴转让款。股东出资瑕疵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和公司的成立。 2.春风公司应向张龙提出请求,在公司成立后也可以向百盛公司提出请求;夏雨公司应向成立后的百盛公司提出请求。 3.董事不能兼任监事。 4.白玉堂应将好处费上交公司,公司对其行使归入权,其帮助白玉汤签订的销售合同仍然有效。张龙可对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5.包某的主张成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不能****代持股协议的效力。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应以公司为被告。 6.张龙对外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其始终无法找到受让人可进行司法解散。 7.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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