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答案】我国民法理论以代理人的活动为中心,将民事代理的 法律特征归纳为以下四点: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代理的这一特征是 由代理制度的目的所决定的。代理人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其目 的并非为代理人自己设定民事权利义务,而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 权或依照法律规定,代替被代理人参加民事活动,其活动产生的全部 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因此,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 义进行活动。 (2)代理人所代理的行为必须是民事行为。“代理”一词在社会生活中 运用极其广泛,凡是代替他人实施某种行为的情形,都可以被称之为 “代理”。但民法上的代理是专指代理民事主体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 为.。因此,只有设立、变更或终止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法 律关系的行为,才是民法上的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代理人进行代理活动 不得超‘出被代理人授予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代理权范围,但代理权范 围只是确定了代理人活动的基本界限,在这一界限范围之内,代理人 必须根据维护被代理人利益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第三人作出意 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必 须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独立的决定。 例如,某乙受某甲的委托,代理 某甲购买住房。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某乙必须自己决定向谁购买、 购买何种具体的房屋、以何种具体的价格和条件购买等等。因此,代 理人在代理关系中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要为自己的行为向被代理人承 担责任。如果代理人因为疏忽大意而使其代理活动造成了被代理人的 损失,代理人必须向被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4)代理人活动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的这一特征是 由代理制度的作用所决定的。代理是被代理人通过代理人的活动为自 己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一种方式,因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 的行为,与被代理人自己所为的行为一样,其法律效果应全部由被代 理人承受。 包括:①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归被代理人享有,所 产生的民事义务归被代理人承担。此外,代理行为所取得的其他利益 也归属于被代理人。 ②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产生的不利后果应由被代理 人承受。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为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应首先由被代理 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对不利后果或损害的造成,代理 人有过错的,被代理人有权追究代理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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